温暖的木质观感不能说明基材、木皮、饰面板或涂层。比较方案前,应将基材、可见饰面、封边与五金分别记录。
每项性能对应文件
项目提出性能要求时,应对应到具体产品、报告范围与适用条件。不能因颜色相近,就将某份证书或样品结果套用于另一材料。
替代材料单独确认
提出替代材料时,应说明构造、外观与文件有什么变化;将确认意见及可能影响的价格、进度与替代建议一起保存,不默默改动清单。
饰面名称不等于完整构造
将基材、覆面、表面处理、边部处理与五金分开。同样的色彩或木纹外观可能对应不同构造,选定图片还不足以形成材料依据。
先看文件具体证明什么
核对报告指向的产品或材料、所列适用范围及与需求相关的条件。现有公司资料不足以支持将同一环保或性能等级套用到所有家具。
替代材料应作为变更记录
提出替代建议时,说明受影响分项以及构造、外观或支持文件的差异,保留决定及其对方案的影响,不无记录地替换材料名称。
建议准备的信息
| 分项 | 项目中需要确认 |
|---|---|
| 结构 | 拟采用基材、构造、连接与边部处理。 |
| 饰面 | 样品编号、外观要求及已约定的差异。 |
| 五金 | 开启方式、五金参考及要求配置的附件。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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